作家羅烽和白朗的兒媳扣低帽檐,哭泣著宣讀答辯狀。昨日,羅烽和白朗遺產捐贈案二審開庭。新京報記者 劉洋 攝羅烽(1909年-1991年):原名傅乃琦,作家,192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北滿處委候補委員,創辦《文藝》、《夜哨》周刊,1935年加入左聯。新中國成立後,歷任東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副部長兼秘書長,東北文聯第一副主席,中國作協理事、顧問等。著有短篇小說集《呼蘭河邊》,中篇小說集《糧食》,劇本《台兒莊》、《總動員》。白朗(1912年—1994年):女作家。曾任《國際協報》記者、文藝副刊主編、延安《解放日報》編輯等職,創辦《文藝》周刊。新中國成立後,歷任東北文藝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文聯委員,中國作協理事,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代表作品有《為了幸福的明天》等。
  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作家羅烽、白朗過世後,遺留的手稿等珍貴文物被“乾女兒”捐贈給中國現代文學館,此舉引發兩位老作家的親生子女起訴,要求返還捐贈物。
  因不滿一審“返還”判決,中國現代文學館和老人“乾女兒”上訴至三中院。
  昨天上午庭審時,雙方就這些遺作應由誰來捐贈產生爭論。
  一審判決返還捐贈物品
  羅烽和妻子白朗系“東北作家群”重要成員、革命作家,二人分別於1991年、1994年過世,留下了大量珍貴的手稿、書信等文物。
  2000年、2010年,羅烽二老的“乾女兒”金玉良將整理的二老遺產,陸續捐贈給了中國現代文學館。
  但是,二老的親生子女傅英、白瑩卻不認可金玉良和中國現代文學館的行為,認為二老沒有訂立遺囑,金玉良在外以乾女兒自居,和二老沒有法律關係,二老的遺產應當由親生子女繼承。
  傅英、白瑩起訴金玉良和中國現代文學館,要求發還捐贈品。
  該案一審時,法院認為,遺產應由親生子女繼承,金玉良和二老不符合收養條件,文學館無法證實捐贈系二老知情同意,判決中國現代文學館返還捐贈物品。
  不服判決,中國現代文學館上訴至三中院。
  老人兒子要求改捐贈人
  昨天,該案二審在三中院開庭。
  中國現代文學館認為,有近百封書信可以證明,金玉良從1969年起便與羅烽、白朗以父女、母女相稱,捐贈也是二老生前知情同意的。
  金玉良也表示,2000年捐贈時,捐贈物是用車從白瑩女兒家拉走,二老親生子女應明知這場捐贈行為。
  庭上,二老的兩位子女,出現了“訴求”上的分歧。
  白瑩要求中國現代文學館返還一部分父母作品作為紀念,並賠償她在訴訟中的損失。
  二老的兒媳、傅英的妻子一度哭泣起來,她代表丈夫表示願意把書稿捐贈給中國現代文學館,因為這是二老一輩子心愿。但是,要求文學館重新舉辦捐贈儀式,公佈捐贈者是親生子女。他們不承認金玉良身份,不同意在捐贈人名單裡加上金的名字。
  雙方調解意見不同,法院未當庭調解。該案尚在審理中。
  ■ 追訪
  “乾女兒” 爭遺產損害老人名譽
  老人兒媳不承認“乾女兒”身份,指其擅做捐贈決定
  “我太委屈了,父母活著的時候,他們(二老親生子女)給父母帶來了傷害,去世後,還這樣給父母丟臉,這樣搞真是不應該。”庭審後,金玉良說,二老彌留的十年是自己一直照顧著,沒想到身後會因遺產爭執,給老人帶來名譽損失。
  金玉良說,她在1958年便和兩位老人來往,因尊重二老的文學素養和同情二老的遭遇,建立了感情,但當時並沒有收養法。她長大成人後,也沒有必要讓二老養活自己,因此沒有建立收養關係。後來,她成為了沈陽作家協會成員,一直是圈內公認的、二老的女兒。文革時,白朗精神失常,需要人照顧。1984年,金玉良以女兒的身份被調到北京,一直照顧到1994年白朗去世。
  金玉良說,父親曾當著她的面,和中國現代文學館約定要捐贈這批書畫。父親去世後,她認為自己有權完成父母遺志,因此在母親去世後,做了捐贈事宜。
  “我爸爸媽媽早年投身革命,一輩子遭受了很多痛苦,捐贈書稿是他們的遺願。”金玉良表示。
  對於金玉良所說的與二老的關係,二老的兒媳並不願承認。
  “她(金玉良)照顧老人因為她是助手,但不是親生的。”她說,在2010年的那場捐贈及捐贈手續,金玉良並沒有通知二老任何一個親生子女,擅自做了決定,只是事後把禮物交給了他們,“我們三家現在都沒有聯繫”。
  對此說法,金玉良解釋,老人去世後,因房產問題,二老親生子女白瑩和傅英已經斷絕來往,傅英曾表示“白瑩在場我就不去”。因此,她辦手續時才沒通知二人。  (原標題:作家手稿被捐贈 子女訴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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