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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被告人張曙光在庭審中。當日,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圖片來源:新華社
  參考消息網10月18日報道 外媒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中國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張曙光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10月17日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中還宣佈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檢方指控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在2000年至2011年間受賄4755餘萬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
  中國媒體表示,對檢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摺合人民幣4755餘萬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並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
  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還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案宣判,一審認定其受賄2400餘萬元,以犯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宣判後,蘇順虎表示不上訴。
  報道稱,張曙光案於2013年9月10日首次開庭。在原鐵道部兼任副總工程師的張曙光,在落馬前主要負責高鐵技術引進、鐵路裝備購買和招投標,曾在中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任首席談判代表。
  2011年2月12日,中國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在劉志軍被免職10餘天后,被視為劉志軍親信的張曙光被停職審查。
  【延伸閱讀】張曙光受賄金額超4700萬元 涉事公司一覽(表)
  新浪財經訊 10月17日消息,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與法同行”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檢方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張曙光分別利用擔任原鐵道部(以下簡稱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在解決藍箭列車使用及列車配件銷售、技術產品應用、工程項目中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楊建宇、戈建鳴、王建新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7 181 315.35元。
  涉事企業名單如下:企業金額(元)受賄緣由
  中車機車公司、
  中車軌道公司10 102 979解決藍箭動車組租賃到期後繼續使用及列車空調設備銷售等問題提供幫助青島四方新誠志卓客車配件有限公司108 667幫助該公司獲得更多普通客車車輛內飾產品等配件的訂單業務,併進入動車組零配件供應商行列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有限公司100 000
  同意該公司報送推薦亞通達公司引進國外蓄電池技術和集便器技術生產CRH2型動車組配件的方案;
  幫助該公司參與300公里動車組業務中技國際招標公司479 538為該公司在鐵道部中標“時速200公里及以上動車組技術引進國產化”項目、獲取較高代理費率等方面提供幫助蘇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300 000幫助該公司參與動車組車窗業務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8 000 000為今創集團成為動車組輔助電源等配件的配套生產商及壓低外方談判條件等事項提供幫助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18 500 000
  幫助將該公司研發的交直交1600KW牽引變流技術和列車計算機網絡控制系統轉化為產品應用於高鐵;
  表示合適時讓該公司先進入地鐵檢驗,以後再進入高鐵領域無錫市萬里實業有限公司150 000幫助該公司獲得300公里動車組的集便器業務;幫助該公司催要集便器貨款北京博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5 000 000幫助該公司獲得時速380公里動車組列車車門項目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572 625幫助該公司獲得電氣化工程項目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572 556為該公司工程項目中標等事項提供幫助吉林省金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2 000 000幫助該公司參與動車組座椅生產業務雙雙集團有限公司1 294 950幫助該公司參與有關列車電機項目
  文章關鍵詞: 張曙光受賄鐵道部
  (2014-10-17 1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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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時,56歲的張曙光表情木然,面容憔悴。通訊員 王鑫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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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判理由: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受賄事實 贓款贓物全部追繳
  昨天上午,曾被稱為“中國高速列車技術奠基人”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4700餘萬元被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作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鐵桿親信,多次操盤鐵道部高鐵招標,這樣一個專家級的官員也倒在了對金錢的貪欲上。
  輕判緣由
  主動交代 全部追繳
  宣判時,56歲的張曙光表情木然,面容憔悴,兩鬢已斑白。在聽取判決時,他的眼睛一直註視著法官,雙手下垂。當法官念完長達73頁、共計5萬餘字的判決書後,張曙光聲音洪亮地回答:“聽清楚了。”
  開庭時,張曙光曾聲淚俱下地表示悔恨,但和其辯護人認為自己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現,應減輕處罰。昨天,判決最終認定,辯護人關於張曙光未做損害國家利益之事等辯解意見基本屬實,但這是其職責所系,並不足以成為對其從寬處罰的理由。本案中,張曙光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均屬於其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權錢交易,並不具有人際人情交往的屬性。經查,現無證據證明張曙光檢舉他人犯罪線索對他人犯罪案件的偵破起到實際作用;其為我國鐵路建設和發展作出的貢獻並非到案後實施的行為,不構成立功。
  法院認為,張曙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在歸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目前,張曙光未提出上訴。
  貪腐藉口
  謊稱參選院士 索賄1600萬
  與一般貪官不同,張曙光在追逐金錢的路上特別看重“院士”的榮譽。他曾兩度參評中科院院士,但在2007年、2009年中科院院士增選中均未如願,這幾乎成了他的一個難解的心結。在他受賄的13起事實中,有兩起都是他以參評院士為名索要巨額賄賂。
  2005年至2009年間,張曙光分別以需要用錢、參評中國科學院院士需要用錢為由,先後3次收受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戈建鳴給予的錢款共計800萬元。2007年至2009年間,張曙光又以購買房屋、參評中國科學院院士為由,先後3次在北京收受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給予的錢款共計1850萬元。
  張曙光受審時辯稱其收受戈建鳴和王建新共計2300萬元是因參選院士需要花錢。這一說法經媒體報道後,曾在社會上掀起很大的波瀾。而經法院查證,相關人員證實,張曙光以該理由實際收受共計1600萬元,而這些錢也並非用於參評院士。他自己之前就曾供述過,其參評院士過程中沒有向相關人員送過錢,只打算事後送點禮品或營養品。
  法院查證,2300萬元部分被張曙光交給其妹夫王勇保存,其餘張曙光和情人羅菲各自買了房子,或是用於兩人揮霍。案發後,羅菲曾出具證言稱,2007年,張曙光給其280萬元用於在京購買一套房產。目前,涉案索賄款物已全部追繳在案。
  贓款去處
  滿足情人開銷 或兩人一起揮霍
  據判決書顯示,張曙光的部分贓款被其情人羅菲揮霍,或是二人共同揮霍。今年33歲的羅菲是原中國鐵路文工團女歌唱演員。張曙光的妻兒早年去了美國,情感空虛的他認識羅菲後,為滿足對方的需求,走上犯罪道路。
  張曙光曾供述說,他於2005年認識羅菲後,為了追求她,在金錢方面花銷很大。當時他剛提任運輸局長,手頭不是很寬裕,向戈建鳴求助後,很快就收到200萬元,大部分用於給羅菲購房。此外,還有兩筆受賄款的去向也與羅菲有關,特別是行賄最多的楊建宇,為了討好張曙光,在羅菲的身上也動了不少心思,可謂有求必應,為她買車買名錶,其中一塊名錶高達50萬元。羅菲抱怨自己只掙死工資,楊建宇就讓她在企業掛個虛職,無需做任何事,每月就能拿到1.6萬元的工資。
  提及行賄動機,楊建宇稱,其公司購買的藍箭列車於1999年左右與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簽了5年的租用合同,期滿後面臨不再被租賃的問題。但藍箭列車還有貸款沒還,如果被停用或被和諧號替換,就會破產。於是,他通過張曙光幫其疏通和協調各方面關係,最終由廣深公司收購8列藍箭列車。
  受賄地點
  除了辦公室 多在香格裡拉飯店收錢
  北京晨報記者註意到,張曙光受賄地點除了辦公室和家裡,大多數是在北京香格裡拉飯店。在這家飯店里,他接受各種請托,比如幫助公司參與動車組車窗業務、集便器業務、列車車門項目以及獲得電氣化工程項目等。受賄款從幾萬、幾十萬到上百萬元不等。
  正如張曙光自己所言,“他們明白,我對他們企業以後的發展具有決定權”。在這樣的心理暗示下,張曙光一次次進行著權錢交易,而那些指望他獲得經濟上回報的民營企業老闆們也不惜向他拋灑重金。
  情人結局
  涉嫌犯罪 也在受審
  去年11月7日,羅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根據指控,羅菲於2007年至2011年1月間,明知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張曙光的受賄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上述款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98萬餘元。羅菲於2011年6月10日被查獲,涉案款物已追繳。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受賄罪行
  2000年至2011年間,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另案處理)收受上述單位的負責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700餘萬元。
  (2014-10-18 0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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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副總工程師,他曾號稱“中國高鐵技術第一人”。作為運輸局局長,他稱自己手握巨大的權力。 11年時間,13筆賄賂,摺合人民幣4700餘萬。17日上午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案一審宣判。
  《新聞1+1》今日關註:張曙光:有貪腐 就不會有“曙光”!以下為文字實錄: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那麼今天首先來看一段今天上午的一段現場。
  女:全體起立。
  審判長:被告人張曙光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張曙光。
  張曙光:有。
  審判長:剛纔宣讀的判決聽清了嗎?
  張曙光:聽清楚了。
  董倩:這是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的宣判,一審宣判的現場。在今天整個宣判的過程中,張曙光只說了這樣的幾個字我聽清楚了。那麼這就讓人想起就在幾年以前,他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那種滔滔不絕、侃侃而談。短短幾年他的人生髮生瞭如此巨大的變化,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大的反差,從他身上我們又能得到什麼樣的啟示?還是先回到今天上午的審判現場。
  播音:中國發改委與俄羅斯運輸部,中國鐵路總公司與俄國家鐵路公司四方簽署了《高鐵合作備忘錄》。
  解說:今天股市裡和高鐵沾邊的股票都在上漲,而中國高鐵也正在穩步開拓國際市場,未來很有可能成為中國的一張新名片。而在今天上午,一個曾經和中國高鐵密不可分的人物,卻不得不站在被告席,忐忑地等待著他的一審判決。他,就是曾被稱為“中國高鐵技術第一人”,原中國高鐵技術引進首席談判代表,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
  審判長:本案繼續開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張曙光犯受賄罪一案,經本院。
  解說:與去年第一次庭審時一樣,他身穿黑藍色夾克,黑色褲子。事實上,今天距離2013年9月10日張曙光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已經過去了十三個月;今天,再次出現在被告席,很多媒體都註意到,張曙光面容憔悴,表情倦怠,還有他鬢角的白髮。
  女:全體起立。
  審判長:被告人張曙光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期間,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解說:今天的宣判,法院明確了張曙光的犯罪事實。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1年,11年時間里,被告人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務共計4700餘萬元,已經構成受賄罪。
  審判長:被告人張曙光所犯受賄罪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因涉嫌受賄被調查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解說:今天的宣判,法院也認定了張曙光之前的主動退贓情節,因此給予了“死刑,可不立即執行”的從輕處罰。而與第一次庭審不同的是,在今天宣判之後,張曙光在法庭內被帶上了手銬。
  電話採訪:
  《法制晚報》記者 洪雪:這次經過法庭審理以後,認定他的罪名成立,他就屬於確實有罪了,這個時候法警才給他戴上手銬。
  解說:張曙光案,判決書長達73頁,共計5萬多字,法官宣讀了40分鐘。
  洪雪:兩個眼睛一直直視著法官,手就自然下垂,一直很平靜。第一次受審的時候,他在做最後陳述的時候,應該叫痛哭流涕吧,今天就非常平靜。
  解說:在今天宣判之後,張曙光在法庭上,僅僅說了四個字。
  審判長:被告張曙光。
  張曙光:有。
  審判長:剛纔宣讀的判決聽清楚了嗎?
  張曙光:聽清楚了。
  解說:截止目前,張曙光未提出上訴。
  董倩:我們來看一下今天的判決書,最後認定的張曙光的犯罪事實,那麼受賄事實是13起,非法收受款物共摺合人民幣4718萬,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我們註意到非法收受的財務是人民幣4700萬。按照相關的法律這是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但是今天我們看到的結果是他被判處的是死緩,為什麼這樣?我們來看一下法官在判決書上是如何說明的,法官說被告人張曙光所犯受賄罪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是鑒於其因涉嫌受賄被調查之後,主動交待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大部分社會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經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也就是說法院在最後的判決上,是認可了他這種主動退贓的行為,所以現在死緩這樣的一個結果也是輕判。那麼接下去我們就連線一位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的阮齊林教授,阮教授您怎麼看待今天這樣的一個量刑?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 阮齊林:今天這一個量刑還是非常合適的,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就是坦白從寬,其中特別註意到就是判決書說到的,就是他在被調查以後,主動交待大部分罪行。大家可以想象,一般來說立案調查只瞭解被告人、嫌疑人一兩項罪行,結果他一下說出了13項4000多萬這樣的罪行。顯而易見的大大的有助於調查,所以坦白從寬。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這樣的情況,那麼一般要求酌情從寬處理,甚至於要求應當從輕處理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就是死刑適應的特殊性,也就是說但凡這樣的非暴力的犯罪,但凡有一絲絲不執行的理由,盡可能的寬大不執行,所以基於這兩個理由,所以說判他死刑,但是緩期兩年執行。
  董倩:阮教授還有一個問題,當我們回顧整個案情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從2011年張曙光被停職調查,然後一年之後,他被刑事拘留被逮捕,再一年之後被提起公訴,一直到今天的一審宣判。尤其是2013年,去年就一審開庭審理,到今年才進行一審宣判,應該說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謹慎,這說明什麼?
  阮齊林:這個說明就是雖然說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都主動交待,配合調查,但問題在於他的大部分罪行都是沒有掌握的罪行,自己交待出來。那麼行賄受賄的罪行要一筆筆的去核對。也就是說舉個例子,比如說他交待說因為有一個廠商參與高鐵的椅子製造,這樣的話給了他200萬,對吧?那就要找送的這一方去核對,只有送和收都對上了才能認定,也可能其實他交待的不只這13項,但最後敲定的是13項,這是需要成本,需要主時間的。
  董倩: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阮教授你看今天他已經被判死緩,那麼如果未來有可能在死緩的基礎之上繼續減刑的話,人們有一個疑問,他有沒有可能最終有一天他會走出監獄,再重回到正常生活中。
  阮齊林:根據法律規定死緩犯兩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少於15年,他應該至少在監獄裡面應該服刑15年以上。
  董倩:好,非常感謝阮教授給我們解釋這些法律問題。你看張曙光他既是一個官員,他同時在業界也是一個技術型的專家,那麼他是有著兩個這樣的一種,一種怎麼說,他是有兩面性的。這樣一個兩面性的一個人,平時大家對他的評價又是怎麼樣,我們繼續往下看。
  解說:“作為官員我犯罪,我不是好官,我也是個凡人,但作為中國人、中國工程師,我問心無愧。” 這是張曙光在去年9月庭審中的一段陳述。
  看看張曙光的履歷,26歲從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畢業,作為教授級高工,鐵路專業技術帶頭人,2004年,在他48歲時,就出任了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而當時,正是中國鐵路建設的大提速時期。
  張曙光:(我們用了)短短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了九大關鍵技術的引進、消化,並且完全實現國產化。我們現在生產的動車組,技術是中國人的,品牌是中國人的,生產是在本國生產的,價格是世界最低的。
  解說:2007年,依靠著26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中國鐵路實現了第六次大提速。中國鐵路技術,也跨入了世界先行列。兩年後,武廣高鐵試運營成功,這是中國高鐵解決的又一世界高速鐵路史上的難題。而伴隨著高鐵的快速發展,作為鐵道部副總工程師的張曙光,無疑為自己的履歷添上了最重要的一筆。
  張曙光:比如說我們隧道的斷面面積100平米,這是世界上最大的隧道。又比如說我們隧道的長度也是世界第一,若干個世界第一。
  解說:隨著一條條高鐵線路的陸續開通,中國高鐵的突破陸續展示在世人面前。2010年滬杭高鐵試運行,最高時速達到416.6公里,創下了世界鐵路運營實驗最高速。
  張曙光:這個突破意味著我們在工程設計、工程建設、系統的裝備,以及我們的調試技術和控制技術都達到世界最先進水平。
  解說:中國高鐵每一次突破,媒體總想到去採訪張曙光,而在鏡頭前侃侃而談的張曙光,也得到了輿論的普遍贊譽,“高鐵第一人”這樣的稱謂,也不斷出現在媒體的報道中。
  張曙光:就是不管有多大的困難,不管有多大的難題。中國的高速列車一定要開到300公里,我們實現了。
  解說:贊譽,似乎並不能滿足張曙光,而他對於中科院院士的頭銜,也一直情有獨鐘。2007年3月,張曙光通過多種形式向院士們展示自己的能力。然而,由於被舉報參評院士的學術成果造假,讓張曙光最終落選。2009年,他再次參評中科院院士。
  中科院院士 清華大學教授 盧強:票數比第一次高了,因為張曙光的名氣大了。還有最主要的是,鐵道運輸有些人得到好處了,覺得這個中國這個在世界上是領先的,大家對這一點有一點自豪感。
  解說:但是,一票之差,張曙光還是未能如願。而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張曙光,卻被判決書上的文字,記錄了他另外的一個人生。事實證明,這段人生,徹底偏離了正確的軌道。
  張曙光:我承認我正是在我工作上取得一點成績以後,我放鬆了自己的思想,放鬆了學習,放鬆了改造。
  董倩:去年的時候張曙光在一審庭審的時候說過這麼一番話,他說作為官員我犯罪,我不是好官,我也是個凡人。但是作為中國人、中國的工程師,我問心無愧。好了,我們強調一下,這個中國工程師作為技術型的官員,他曾經都有過什麼樣的技術的光環。你看他是高鐵技術引進首席談判代表,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客運專線(高鐵)的副總設計師,浙大、北京交大、西南交大兼職教授,還享受著國務院特殊津貼,那麼作為這樣一個有能力的技術型的官員,那麼他並沒有管住這種貪婪的欲望。
  接下去我們就連線一位專家,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高秘書長你看剛纔他這段話,我們不妨再看一下,他把自己身上兩個特性,一個是官,一個是工程師,他同時他把他給割裂開了,你怎麼看他把我是官,但我也是工程師,他似乎覺得這是兩個角色,你覺得他能不能截然分開談?
  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 高波:實際上張曙光本人是一個所謂學而優則仕,仕而久則變的這樣一個典型,那麼也可以說是一個能幹、能貪,那就是幹事不乾凈,乾凈不幹事這樣一個典型。那麼他發人深思的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就是所謂決策的錯位,他既是一個所謂技術型的幹部,但他首先是一個黨的幹部。那麼他既要幹事,也要乾凈,他既要講效率,他也必須守紀律,他應該帶頭遵紀守法而不能隨意的逾越底線。
  另外一個方面,也就是所謂的權力錯位了,我們看到由於他做出了一定的工作業績,他即掌握著作為行政機關的領導幹部這樣的公共權力,也就是所謂的硬權力。另外一方面他作為高鐵這個行業當中的高級專家,他也掌握著話語權,也就是一些所謂的軟權力,看起來這是一種雙重的榮耀,但事實上這也是雙倍的風險。那麼如果你不能夠謹言慎行的話,我想它所帶來的後果也可能是加倍的。
  董倩:高秘書長現在有一個問題,為什麼他在說他不是一個好官的同時,要強調我是一個好工程師。
  高波:這個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我想在法律面前,在法官那裡他違紀違法的事實只有一個。也就是說你主觀上不能夠扛起你身上的所謂的業務工作的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這樣的雙重的責任,那麼你這個主體責任不能夠擔當的話,自己的人生廉潔道路上就會充滿著激流險灘,那麼你自己如果不能夠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是把自己當作一個團隊當中的一個分子,而是凌駕於組織之上,總是想去成為這個團隊的分母的話,那麼可以想象個人的膨脹,這樣的角色的錯位倒置,必然帶來一個災難性的後果。
  董倩:好,謝謝高秘書長,稍候我們有問題給您。那麼就像張曙光自己說的那樣,從2004年開始國家是把高鐵的技術創新重擔放在了我的肩上。從2004年開始到2011年他出事,那麼這七年是中國高鐵大發展零的突破的這七年,但同時這七年也是張曙光自己瘋狂斂財的這七年,怎麼看待這樣的一種矛盾,我們繼續關註。
  解說:我認罪服法,接受法律公正的審判,反省我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走得也夠遠的,教訓蠻深刻的。
  解說:時間飛快,轉眼張曙光涉嫌受賄案的一審開庭,已經是一年前的9月10日。當時,面對檢方的指控,被告席上的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
  張曙光:在犯罪的道路上從小到大、漸行漸遠,現在迴首,追悔莫及。
  解說:憑藉技術優勢,在仕途上不斷攀升的張曙光,曾經在鐵路系統內,贏得了不少人的欽佩。2004年,中國高鐵發展開始提速;張曙光,主抓高鐵引進談判和建設;他所執掌的運輸局,也是當時鐵道部最核心的職權部門,號稱“中國高鐵技術第一人”。
  張曙光:在日本學習工作了一段時間,乘坐了日本的新幹線,那時候的感覺,原來鐵路是可以這樣坐的,原來鐵路的速度是可以這麼跑的。
  解說:掌握著巨大的權力,不斷在媒體前出現的張曙光,本可以伴著中國高鐵的快速發展,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但事後證明,在中國高鐵發展最快的階段,也是張曙光大肆受賄的時期。
  張曙光:我國在啟動高速技術的時候,沒有去走別人走過的老路。我們瞄準的是世界的最高水平,最高技術。
  解說:中國高鐵發展,的確沒有走別人的老路,但是張曙光,卻忘了自己該走一條什麼樣正確的路。今天的判決書顯示,張曙光的貪腐,主要發生在2004年至2011年,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共摺合人民幣10萬餘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竟然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
  審判長:張曙光於2007年至2009年間,先後3次在北京收受王建新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該款部分被張曙光用於購房。
  解說:2011年2月28日,在時任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後不久,張曙光也被停職調查。他的仕途,就此划上了不光彩的句號。
  張曙光:我在過去九百多個日日夜夜,很漫長,這九百多天,既是我漫長的、痛苦的、認罪的、悔罪的過程,這九百多天也是我認清自己的罪過,決心改造自己重新做人,我的思想得到不斷進化的過程。
  解說:此外,根據媒體報道,張曙光被調查前,在鐵道部內部就已經是眾所周知的“裸官”,他的妻子和孩子,一直在美國居住。在美國洛杉磯,他和妻子竟然擁有一套近3000平方米的豪宅。
  董倩:在行政上張曙光這樣的人他們有著比較高的權力,那麼在學術上他們也有著比較高的權威,那麼像這樣的人怎麼制約?誰來制約?我們接下去繼續連線高秘書長,高秘書長您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高波:如果一條魚死了,可能是魚的問題,那麼一群魚死了可能是水的問題。張曙光這個案例當中可能有魚的問題,也有水的問題,我想還是三個打破吧,一個是打破權力的暗箱,避免權力的部門化,部門的特權化。第二要打破行業和市場準入的壁壘,第三就是打破監督的瓶頸,那麼我們對於一些領域,專業的領域可以更多的引入第三方的評估,專業化、外部化的監督。
  董倩:高秘書長會不會有人看了張曙光的際遇之後,會產生一種比較悲觀的一種做法,就比如說張曙光是個有能力的人,有為的人,他一邊有為,一邊犯事,那麼我也許是一個有技術、有能力的人,我看了他的際遇,我也想那我乾脆就不敢了,有以前的亂作為,我現在就不作為不就安全了嗎?
  高波:不能這麼看,應該看到十八大打虎拍蠅以來的這樣一個高壓的氣場當中,我們中央決心重構我們的政治生態,對官員的職業生涯狀態進行一個再造,這個決心是非常大的。也就是我們的官員既要幹事也要乾凈,那麼能幹能貪的人沒有市場。你想利用手中的硬權力,軟權力,軟硬施,尋租徇私這樣的人應該說風險是非常的大的。要麼亂作為,要麼不作為,他必然面臨著全天后的零容忍,全方位的問責的高壓,所以我想我們這些公職人員,應該適應這樣的治理的新常態,儘早選擇好自己的人生狀態,有好的定位,有好的工作表現,也有好的人生的歸宿。
  董倩:非常感謝,當我們評價一個學者,或者有能力的人的時候,我們往往說他們甘於寂寞。那麼當有越來越多的技術型的人才進入到領導崗位的時候,我們還是這句話甘於寂寞,保持清高。
  (2014-10-18 07:28:53)
  【延伸閱讀】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4700餘萬元一審被判死緩
  新華網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塗銘、魯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上午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單位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另案處理)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700餘萬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曙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張曙光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張曙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在歸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後,張曙光未表示上訴。
  (2014-10-17 12:43:24)  (原標題:外媒:張曙光一審被判死緩 曾是首席談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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